• 2010年8月1日
  •   星期日

  •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0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学科    更新时间:2010-1-18 15:17:43    点击次数:981
  •  

    各学院(所、部)、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加快创新人才的培育力度,提升教学和研究水平,推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是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宗旨,以先进教育思想、教育教学观念为指导,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情况,立足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对专业建设、学科结构调整、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教学管理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提倡跨专业、跨学科联合申报项目,以通过应用与理论研究促进我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深入。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我校(含教学实习基地)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并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改革实践条件。承担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者,暂缓申报本年度项目。每个申报人最多主持1项或参与项目2项。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研究内容应遵循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有推广价值,能在学校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重点项目应在2年内、一般项目应在1年内完成并提交研究报告、论文等可考核的成果。

    (三) 2005-2008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类改革研究项目有较大进展的,可申请滚动计划作进一步研究(包括资助与不资助项目)。

    (四)已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需进一步固化、推广研究成果的,可以申报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三、项目类别

    项目分招标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滚动项目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从附件提供的指南范围中申报,项目指南中尚未涉及,但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项目经评审也可立项。

        四、评审办法和项目管理

    根据申报项目进行归类,组织专家组根据类别进行评审,择优立项。项目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经费划拨分三步,立项后划拨40%,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30%,结题验收后划拨30%。教务处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实施情况较差的项目进行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立项。各单位要对立项的项目给予11的配套经费资助,协助做好对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真正发挥项目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指导作用。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者须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文字材料交所在部门,各部门汇总后将申请书、汇总表于32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同时提交电子稿)。

    (二)联系人:朱乔青,联系电话:8661354913858198065

    电子邮箱:教务处网邮系统。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2009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招标指南

    2、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汇总表

    附件1-3请到办公信息网下载。

※下载专区
  •